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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利板橋國民中學

校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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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同意備查本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國中課程計畫(1140414新北教中字第1140673858號))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3月17日新北教中字第1140477882號函辦
理。
二、本局業於114年2月7日召開課程計畫備查會議,完成本市
113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計畫備查工作,請各校確依課程計
畫內容排定校內課程,並按照課表授課,落實正常教學,
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三、另提供學校課程總體架構、部定及校訂課程計畫審閱重點
及備查原則,供各校清楚掌握課程計畫撰寫之重點,以符
應課綱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之精神。
四、有關學校課程計畫備查意見如下:
(一)本市國中學校課程計畫皆已上傳完畢,並檢附課程計畫
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課發會)通過日期,
各校學習節數符合課綱規範,備查通過;惟部分學校課
程計畫仍有內容尚須修正,請依審查意見辦理。
(二)請學校確實督導校內課程計畫編寫者,本次常見樣態有
抬頭標題錯誤、非使用本局提供最新版表格、學習表現
及學習內容錯置等情形,爰請各校務必上傳前再次檢視
格式及檔案名稱正確性。
(三)學校課程計畫須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精神,為因應實際
教學狀況,部定領域請各校不得全部使用廠商提供之課
程計畫版本,亦不得提報為優良課程計畫;惟本次審查
發現部分學校部定領域直接使用廠商提供之版本未經調
整,爰請學校課發會應實質審查貴校之課程計畫。
(四)本次課程審查委員相關建議,請作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
課程規劃之參考依據。
(五)依據新北市113學年度國中小課程計畫備查工作實施計
畫,請貴校逕至新北市國中小課程備查資源網查閱審閱
紀錄,若經審查委員推薦優良之課程計畫,需再經由課
發會決議通過,且於校內相關會議公開分享者,編制內
教師每人核予嘉獎1次,獲得2件(含)以上優良計畫
時,至多核予嘉獎2次;增置及支援教師由各校頒與獎狀
(至多1幀),由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前述評選標準及
公開分享方式由學校課發會決定。
五、請貴校確實辦理課程計畫實施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學校課程計畫之著作財產權原則上屬學校擁有,可供校
內同仁於教學上合理範圍內使用;撰寫人(設計者)則
擁有著作人格權,倘教師有沿用校內他人課程計畫之
需,應保留原創者姓名,並經課發會審查通過,並做成
會議紀錄,以免涉及侵害他人著作人格權等相關法律問
題。
(二)請學校依課程計畫落實課程實施,務必依校內課程評鑑
之方式,檢核課程實施成效,本局教學正常化視導將列
為重點訪視項目。
(三)有關9年級會考至畢業典禮前的課程活動規劃,學校均已
撰寫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屆時請
務必落實執行。
六、另有關114學年度課程計畫撰寫表格及上傳方式,依114年
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規定
略有調整,先行預告如下:
(一)所有課程計畫上傳期程預計配合延後上傳及審查,後續
將另函通知。
(二)部定課程計畫仍維持僅上傳一學期,即114學年度第1學
期部份。
(三)校訂(彈性)課程調整上傳114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
部份,關於議題融入部份規定如下:
1、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戶外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為
教育部每年檢視重點,各學年請至少規劃融入2項為原
則。
2、融入議題於當週素養導向教學規劃的學習重點中,一
定要摘錄議題的實質內涵。
3、每一融入議題須規劃全學年至少4節課(亦即,上下學
期各至少2節課)的深化課程內容,撰寫於當週單元/
主題名稱與活動內容欄位要有融入課程引導說明。
4、總體課程架構中,應載明前開任一議題融入彈性學習
課程之實施年級及每學期實施節數(上下學期各至少2
節課),並敘明議題融入之單元/主題名稱、實施節數
及教學重點,且非以班級會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全
校性活動、社團等宣導活動,或提供部分學生選習之
課程形式辦理。
七、請於文到7日內將審核後之所有課程計畫檔案併同本備查
文,上傳及連結至學校網站首頁課程計畫專區,供家長與
學生參考。
八、檢附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部定課程計畫審查意見彙
整表與114學年度總體課程架構、部定課程計畫及校訂(彈
性)課程計畫表格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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