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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利板橋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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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及Q&A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案各管道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一)管道一:
1、第一次:114年12月9日(星期二)至114年12月11日(星期四)。
2、第二次:115年8月3日(星期一)至115年8月5日(星期三)。
(二)管道二、三:115年1月5日(星期一)至115年1月12日(星期一)。
三、附件:
(一)「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二)「115學年度學術資優鑑定家長版問與答」
(三)「家長端申請鑑定網站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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