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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利板橋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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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食券領取期限與兌換規定重要通知】

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利學生及家長順利領取餐點,主管機關已統一調整各校餐食券兌換彈性期間,並重申相關規定如下:
一、領餐彈性期間規定
各校統一採行餐食券「可提前 5 天」及「可延後 10 天」領餐機制,且彈性期間遇假日亦可兌換,以提升領餐便利性;惟餐食券原則上應於寒假期間領取完畢。
二、 逾期領取天數調整說明
因近期不同期間之餐食券同時可兌換,導致系統異常,部分原設定「延後 10 天領餐」之學生餐券發生逾期情形。經主管機關調整,自 115 年 1 月 28 日起,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餐食券之「可逾期領取餐點延後天數」最長調整為 30 天。若逾期將不另行補發。

提醒:
請家長與同學務必留意餐食券兌換期限,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餐點領取作業,以保用餐權益,避免因逾期失效影響權益。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學務處衛生組黃老師協助,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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