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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橋夜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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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3條、第5條、第8條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於115年8月26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依據本府115年9月11日新北府人給字第115181844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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